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制定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支委会在制定工作计划或研究重要事情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组织生活制度
1.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心通气,沟通思想,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增强团结,提高战斗力。
2.党的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加强党员的监督与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党组织履行请假手续。
四、党课制度
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
五、党内监督制度
1.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2.支部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转告本人,保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3.支部要定期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改进不足,不断提高。
4.党员每月应按时缴纳党费,支部每半年向全体党员通报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
2.思想政治工作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党员、职工思想实际进行,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广大党员、职工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遇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凝聚力。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开展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2.对照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本制度未明确的事项,按《党章》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