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规范档案保管、保密、统计、利用等各项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制定管理办法。
一、学校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凡是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音像制品等均应立卷归档。
三、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收集齐全,科学整理、规范立卷,确切、简明地填写卷宗标题、保管期限、案卷目录和备查表,装订整齐、美观、牢固。
四、文件档案须在次年四月底将上一年形成的档案归档。归档案卷按次序装入专用档案柜,并制备索引,以便查找。
五、档案库房和档案柜要牢固,有防盗、防火、防尘、防虫、防潮等安全措施。档案室的门、柜、箱的钥匙须由专人保管,未经领导许可,不得随意交予他人使用。
六、档案的查阅
1、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重要文件须领导签字。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其所在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查阅档案不得私自拆卷,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3、需复印或摘抄档案文件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档案完毕,须填写利用情况登记卡,并将档案及时归还档案管理人员。
七、未经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抄录、拍照具有密级的文件;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机密,不允许携带档案和机密文件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在文件整理过程中,必须保证机密文件内容不泄露,下班时必须把档案收藏好,对违反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机密泄露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