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了提高我区残疾人工作者与听力言语残疾人的沟通交流能力,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将分批次举办手语翻译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残联系统残疾人工作者。参训对象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且应符合职业能力特征,即智力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表情与语义相符。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以《国家通用手语》为主要教材,聘请具有专业手语翻译资质的老师授课,采取集中培训、自学和对话练习等方式,重点讲解手语基础理论知识,常用数字手势,汉语手指字母,音节、常用手语词汇、句子和短文翻译等。
培训结束,开展手语翻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为理论考试(机考)和实操考核,两项考试成绩均为合格者,颁发手语翻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11月12日-19日,班期8天(11月12日报到,13日开班;18日考试,19日撤离)。
第二期:11月26日-12月3日,班期8天(11月26日报到,27日开班;12月2日考试,3日撤离)。
四、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巨东国际酒店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与滨河北路交汇处巨东国际酒店)。
五、培训人数
每期60名(培训名额分配见附表)。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残联认真组织参训学员的报名工作,已考取手语翻译证书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培训。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表》(附件5)(每名参训学员一张,表内电子照片格式为1.5寸免冠白底近照,15-19kb,jpg格式),于2023年11月6日12:00前,将《参训学员回执表》(附件2)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表》(附件5)电子版一同报送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培训科(电子邮箱:tszyjsxxpxk@163.com ,0471—3258953)。
(二)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1.5寸免冠白底和1.5寸免冠红底纸质照片各一张;
2.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3.《培训纪律承诺书》(附件3);
4.《诚信承诺书》(附件4)。
(三)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
(四)培训期间,食宿费和培训费由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提前抵达和逾期撤离费用自理。
(联系人:自治区残联教就部:陈海伦 18647657630;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王欣1894719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