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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Time:2022-02-01 浏览次数:1966次 分享更多: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学生实习以实习单位管理为主,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人生安全和身心健康,学校要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学校建立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由实习科承办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推荐、安排以及实习成绩审定等项工作。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五、学生实习要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实习单位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和实习成绩,作为考核评价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六、实习科和班主任要把安全教育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离校转入实习阶段时要做专门的动员和教育,顶岗实习过程中要加强联系和跟踪调研。

七、学生实习结束,须在《学生实习鉴定表》中认真填写实习总结;视力残疾学生的实习总结可由家人代为填写;实习单位应做出学生实习期间的鉴定意见。学生实习期满,要将《学生实习鉴定表》交学校实习科;由实习科  审定实习成绩,而后由学校分管校长审核。

八、学校教务科、实习科、学生科共同完成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提出学生毕业工作意见和方案,做好学生毕业和就业指导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