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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Time:2022-02-01 浏览次数:18368次 分享更多: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整体教学的核心。为了强化教学管理,特制定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一、备课制度

1.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课时安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研室主任的组织下,针对生源情况,集体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授课计划,提出本学期教师备课的内容、进度和要求。

2.教师备课时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3.加大教改力度,从学生实际出发,明确教学目的,精心设计每堂课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案,准确提炼教学重点和难点,恰当选择例题、练习题和作业题,致力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将这些内容恰当地反映在教案首页上。

4.教案书写工整,内容充实、正确,体现一定的教法和教学过程,避免抄书式教案。教案应保证两周的提前量,以满足临时授课的需要。

5.备课必须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因学校决定停课造成进度变化除外)

6.教研室主任对教师(含外聘教师)教案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并做出检查记录,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对教师教案抽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将此结果做为学期末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依据之一。

二、理论教学授课制度

1.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学原则,注重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教育,既教书又育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教师在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及教案首页(无教案不准上课)。上课的教具模型等必须在课前准备就绪。

3.教学中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教具、实物,加强直观教学。并注重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提高学生学好本专业的积极性。

4.上课认真组织教学,详细、准确填写教学日志;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考勤,抓好课堂纪律,纠正一切不利于听课学习的行为。课堂上不准以任何理由同意学生外出,否则,学生按旷课处理,教师按课堂失控处理(极特殊情况由教务科批准并出示批条除外)。

5.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压堂,确保上课时间充分利用,严禁以任何理由占用上课时间。特殊情况由分管校长批准。

6.教师要随时掌握学生学习效果,及时与班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务科联系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严禁只管教,不管学,不顾学习效果的现象存在。

7.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必须按要求履行停、调课手续。

8.新教师上课前必须试讲,合格后方可任教。

三、实践教学授课制度

(一)实训课

1.认真上好实训课,授课必须提前一天将实训室器材准备妥当,不得临时准备。

2.实训课教师对每个实训室项目的器材均应先检查试做,做到符合实训要求。

3.教师应模范地遵守实训室的各项制度,做学生的表率,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操作,一丝不苟;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上实训课时,教师应耐心指导,切实注意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发现故障,应按照安全规则,沉着迅速的排除。

(二)课程设计、教学实习及实训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拟定各类课程设计、教学及实训的大纲。

2.根据学期教学进程表拟定课程设计、教学及实训日程安排表。

3.实训前应做好器材准备,实训过程中应切实注意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发现故障,应按照安全规则予以排除。

4.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做好实训成绩考核工作。

四、作业批改制度

1.教师在教学中必须认真布置适量的课后作业,及时批改,及时下发。

2.作业批改形式采取全批全改,任课教师要认真仔细批改,标明批改意见和日期并于学期末向教研室提交一份作业样本。

3.学生作业必须自己完成,严禁抄袭,一经发现,责令重做,并按缺作业一次记录。缺作业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相应科目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4.教研室主任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含外聘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并做出检查记录,月底交教务科科长做为学期末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依据之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