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官方网站!
二级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学制度

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编写与执行的规定

Time:2022-02-01 浏览次数:16446次 分享更多:

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编写、执行是保证教学过程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操作,对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写与执行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学期授课计划编写

1.按照教学任务书下达的教学时数,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教材与学校实际教学条件、学生的实际接受水平,科学、合理编写学期授课计划。

2.计划编写按每次课(2学时)写明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章节、内容标题)、教学时数和课外作业。

3.授课计划中不编设机动课时(一般每学期学校在教学进程表中统一设有一周机动,但机动周的使用由教务科根据各班级教学需要统一安排使用)。

4.授课计划中要写明所用的教学大纲,所用教材等要求的填写项目。

5.授课计划编写要说明:(1)对教材的处理情况;(2)作业题目来源等。

6.授课计划一式三份,按教务科要求的时间编制、上交到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科一份,分管校长一份,教师本人一份。

二、学期授课计划执行

要严格执行授课计划,实际授课进度在本章(或本单元)内与计划不得超差4学时。因病、事假缺课,在教学日志填写所缺课时,授课进度顺延。若遇学校有活动要求调课时,则按统一调课后的时间顺延,并在教学日志中要填写清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学期授课计划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