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的稳定,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特制定此项工作责任制。
一、学校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由分管校长总负责,由学生科具体负责。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有总结;出现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校医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食堂、澡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重要场所定期进行药物消毒,对学生宿舍、教室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进行不定期的紫外线消毒。
三、每年秋季新生入学时,校医室要在指定医院对新生进行常规体检,严防将各种传染病带入学校,要按规定注射乙肝疫苗。
四、由学生科负责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把好食品和原料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要在有资质的营业场所采购原料和食品,杜绝购进、储存、加工各种过期变质、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五、食堂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共用餐具、专用工具和各种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合格率要达到100%,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抽检。
六、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严格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七、食堂要设置各种警示标志,加强防盗、防火工作。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和库房等重要场所,保证食堂内部的安全。
八、制定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恶性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杜绝食物中毒及其他恶性事故的发生。
九、要加强灭鼠、灭蟑、灭蝇工作,严格灭鼠药物的管理,确保灭鼠药物管理的规范安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